各分工会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、中国妇女十二大、濮阳市妇女七大精神,展示学院女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,通过选树典型、宣传先进,以榜样的力量引领激励全院女职工巾帼心向党、建功新时代,争做出彩学院人,院妇工委决定,在“三八节”期间,按照市妇联和市“双协”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,在全院继续评选表彰一批2019年度“三八红旗手”、“巾帼建功标兵”、“五好文明家庭”和“三八红旗集体”,并优中择优推报市级参评人选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(一)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
1.学院在岗女教职工(含合同工)。
2.热爱党,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3.具有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的时代精神,坚持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品德高尚,无私奉献。
4.爱岗敬业、艰苦奋斗、锐意改革、开拓创新,在本职工作中工作突出。
5.已获过院级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。
(二)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
1.评选范围:在岗优秀女职工(含合同工)。
2.评选条件:
(1)政治坚定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职业道德、务实工作作风、强烈社会责任感。
(2)爱岗敬业。刻苦钻研业务,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,乐于奉献、服务意识强,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。
(3)成绩突出。发扬“四有”、“四自”精神,与时俱进,开拓创新,工作成绩突出,在本单位、系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、示范性。
(三) 五好家庭评选条件
1.爱国守法,明礼诚信
2.夫妻和睦,孝老爱亲
3.学习进取,科学教子
4.邻里融洽,友爱互助
5.勤俭节约,热心公益
(四) 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
1. 女性比例为60%以上的单位或组织。
2. 具有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、良好的精神风貌。
3. 坚持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团结奋斗,甘于奉献。
4. 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作出突出贡献,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,具有示范带动作用。
5. 原则上应荣获过县级以上(含县级)荣誉称号。
二、评选办法
三八红旗手、巾帼建功标兵、五好文明家庭和三八红旗集体均采取基层推选、职工评议的办法,逐级上报,院工会根据上报材料,经民主推荐,均按市里分配指标择优上报参加市级评选。学院将在“三八”期间对各分工会上报的先进个人和家庭予以表彰,对集体荣誉不再重复表彰。
三、具体要求
1.各分工会要严格按照相关条件进行推荐评选。在评选过程中,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作用,做到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。
2.被推荐的“三八红旗手”和“巾帼建功标兵”个人、“五好文明家庭”和“三八红旗集体”事迹要突出,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。
3.推荐上报的“三八红旗手”、“巾帼建功标兵”、“五好文明家庭”和“三八红旗集体”要填写相关表格,事迹要真实、感人,同时按要求报送事迹材料,以上材料均以A4纸一式2份正反两面印制,附电子版。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,于1月6日前报院工会。
联系人:苏燕 联系电话:17339393155
电子邮箱:py6018@126.com
附件:1.关于开展2019年度濮阳市“三八红旗手”(集体)
评选活动的通知(摘选)
2.关于评选2019年度“巾帼建功标兵”活动先进
个人的通知(摘选)
3.关于开展濮阳市“五好家庭”评选表彰活动的
通知(摘选)
4.奖项名额分配表
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
2020年1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