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,提升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,2025年3月7日,艺术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了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专题学习活动,全院女教职工积极参与,学习氛围浓厚。
活动伊始,学院姜春燕主任详细介绍了本次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,强调保障女职工权益不仅关乎个人福祉,更是学院构建和谐工作环境、促进长远发展的关键一环,为学习拉开序幕。
学习过程中,姜主任深入解读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的各项条款,以生动案例与法规条文相结合的方式,阐释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 “三期” 女职工在劳动报酬、劳动强度、福利待遇等多方面享有的特殊保护,如孕期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、产假时长及生育津贴申领流程,哺乳期女职工的哺乳时间安排等,让抽象规定变得通俗易懂。
在交流互动环节,女职工们纷纷结合自身经历踊跃发言,分享工作生活中的点滴感悟,就实际遇到的育儿与工作平衡难题、职业发展困惑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。学院领导认真倾听,现场答疑解惑,表示将进一步优化工作安排,为女职工成长提供更多支持,确保规定落地有声。
此次学习活动不仅让女职工明晰自身权益边界,增强依法维权底气,也让全体教职工深化认识,凝聚起尊重女性、关爱女职工的共识。艺术学院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,持续关注女职工需求,将规定落实到日常管理各个环节,助力女职工在艺术教育事业中绽放绚丽光彩。未来,学院还计划推出系列配套举措,为女职工撑起更坚实的权益保护伞,推动学院发展迈向新征程。
艺术学院
2025年3月7日